第一百三十二章找枪手-《财色美利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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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吧,我也没有想到,朱迪·福斯特还是一位文学爱好者,而且你偏偏还是一个作家,我听说你在准备新的作品?《冰与火之歌》不是才发行了五册吗?”
杜奇慢条斯理的道:“《冰与火之歌》的确还有两册没有发行,不过故事我早就写完了,所以在去年的时候,我就重新写了一部小说,是关于对抗地狱魔王的英雄小说,叫做《暗黑破坏神》。”
“是一部英雄小说?听起来剧情或许很俗套。”
“的确是比较俗套的剧情,不过能够将庸俗的故事写的引人入胜,才是最考验作家的事情。”杜奇说道:“事实上我来来纽约之前,刚刚将小说完成。
只是兰登书屋那边还在讨论,是将这部小说是等到《冰与火之歌》连载完再发行,还是现在就开始准备宣传发行。
毕竟同样是魔幻题材的小说,同时宣传固然能够引发粉丝们的热情,却不利于长期的利益。这件事情我没有发表意见,还是看兰登书屋的安排,毕竟他们才是专业的。”
“说实话,我没有想到,你写作的速度会这么快。”亚当说道:“之前看到的那些著名作家可没有你这么高产。”
“这实际上并不算快。”杜奇耸了耸肩膀:“《冰与火之歌》是在上大学之前就已经完成的,所以《暗黑破坏神》才是我最近几年花时间写出来的作品,而且作家成名之后之所以作品变少,一来是对作品的要求更高,想要精益求精,一旦作品的口碑下滑,对他们来说就是巨大的损失。二来就是没有了迫切的生活压力,没有了足够的动力,写作的速度自然变慢了。”
欧美这边的版权保护很严密,基本上一两部畅销的小说,就足够让一个作家获得足够悠闲过一辈子的财富,有了足够的钱,除去游玩、垂钓、打高尔夫、开派对等等,功成名就之后,甚至你出席一个获得,就能够获得一笔不菲的资金,这些事情难道不比你坐在打字机前面敲打要有趣,也要简单的多了吗?
所以通常世界级的作家,他们都很穷困,只有贫穷才会激励他们去创作。
一旦功成名就,对于事业和金钱都不再缺乏之后,能够摒弃舒适安逸的生活,对文学拥有强烈的爱好,继续十年如一日的全心去创作的作家,一万个里面都不一定有一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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